根据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
近日,省法院发布“ 八条禁令”
一起来看~
严禁有与“两个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一致的言行。
严禁在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案谋私。
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律师介绍案件、充当司法掮客。
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参股借贷。
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公务接待中饮酒。
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发生违反禁令情形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相关领导干部,依规依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