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自2018年10月1日起,深圳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意味着工资或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超过5000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将对深圳个税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纳税人的范围
深圳个税纳税人范围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承包经营、房屋租赁、利息、股息、红利等各种投资性收入,设计、咨询、技术转移、财务顾问、建筑、装修、制作广告、代购代销等服务性收入,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及教育、医疗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待遇性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将计算后的所得额代入税率表,即可求出应纳税额。
个税税率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6000 | 3% | 0 |
2 | 超过36000至144000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至300000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至420000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至660000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至960000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 | 45% | 181920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及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税务机关网站或现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关于深圳个税的相关解读,纳税人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需要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或其他个人所得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希望本文能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