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劳荣枝,曾于1996年杀害丈夫及其两个婴儿,被判处死刑。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其泼硫酸致使刑警致残,导致该案件长达22年未能执行。此案牵扯多重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案件始末
1996年,北京市民劳荣枝杀害丈夫及其两个婴儿,被判处死刑,但因正在母乳喂养10个月大的女儿,判决未被执行。2009年,女儿已成年,劳荣枝的执行日期被确定,但因其使用泼硫酸致使执行案件的刑警被残废,导致该案22年未执行。
二、泼硫酸的影响
2008年,当劳荣枝在狱中得知即将执行死刑后,她决定用泼硫酸抵抗。在执行过程中,她冲向警察,用泼硫酸将两名执行警察全身不同程度灼伤,其中一人至今处于昏迷状态,另一人四肢瘫痪。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泼硫酸”成为广受关注的词汇。
三、司法程序的遗漏
该案件出现泼硫酸事件是因为其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制约的问题。一方面,案件上诉保障程序被执行单位判定为“时间已过”,未与被执行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商定具体执行日期;另一方面,正式宣布劳荣枝死刑的日期是2009年,被称为“逝去的九年”,在这九年的时间里,执行方和法院尤其在人权、安保和刑罚执行中存在多个程序漏洞,也导致了泼硫酸的发生。
四、对事件的影响
劳荣枝泼硫酸事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引发社会对法律应用、程序执行及社会安全保障等问题的反思。正义的执行是公众的共识,此事件展现出了刑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短板和漏洞,民众对该案件的解决也成为监督司法的注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