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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货车有什么影响(关于“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公告)

导读
记者了解到,吉林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了“黄标车”的限行区域,以及“黄标车”的定义和处罚办法。



制定该
2023-04-15T14:39:41

记者了解到,吉林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了“黄标车”的限行区域,以及“黄标车”的定义和处罚办法。

制定该文件的目的是为了深入推进全市环境治理,进一步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9月6日,记者来到吉林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通告的意义。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99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99年7月1日前注册);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

(七)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黄标车”的限行区域

自2017年7月1日起,吉林市以及所辖县(市)建成区内和国、省公路(桥梁)禁止“黄标车”通行。

1.建成区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它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

2.途径吉林市与所辖县(市)的G202黑大线、G222嘉临线、G229饶盖线、G302珲阿线、G334龙东线、G504抚公线等和S001经济圈、S101长吉线、S206永新线、S208烟辽线、S301舒陶线、S302九王线、S508蛟凤线、S510舒大线、S511桦朝线、S621吉林大口钦匝道一、S622吉林大口钦匝道二、S623吉林大口钦匝道三、S624黑大龙东烟筒山匝道等以及连接国道省道的桥梁。

怎么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项之规定罚款200记3分处罚。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王书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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