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觉于自我,预防于他人——从胡小刚案件中获得的感悟
胡小刚案件简介
在我们平淡而又琐碎的生活中,有一些突如其来的事件瞬间吸引了我们的眼球。胡小刚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大约在2015年,河南省信阳市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网络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和强奸罪被抓的嫌犯就是胡小刚。令人震惊的是,他不仅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还是信阳市一所小学的辅导员。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先后杀害了两名女学生,在事后竟想用涂改液修改考试成绩来掩盖罪行。该案件一度成为全国热议的新闻事件。
胡小刚案件带给我的想法
警觉于自我
胡小刚案件最令人悲愤的地方,在于作为一名辅导员对学生的诱惑以及他的极端行为,同时亦反映了否定人性、恶意侵犯的过程。或许,能够对它作出准确评价的只有一句话,“胡小刚是一个失去基本人性的变态凶手”。
基本人性是社会的信仰体系,也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打破这种基本信仰,势必会带来严重后果,如胡小刚案件这样的恶性事件。对人性的碰撞,会向社会传递一种神秘的力量。当我们看到法制中摆脱人性的存有时,人性总是保持一个信仰支撑,在个体通过法律问题的处理中,可以根据法律规则获得一个寄托自我和集体想象的认同。而在胡小刚案件中,我们似乎不难发现一种撕裂社会和法制的痕迹。
因此,我们作为一名法制公民,不仅要干净自己的眼睛,更要始终警觉自己的思想,并且坚定内心信仰。对于社会问题和一些突如其来的事情,我们应该以合适的身份和方式去理性地面对,明辨是非,激发正能量和道德力量。
预防于他人
胡小刚案件背后隐含的问题是教育体制中的疏漏,人性的变质不能归罪于某个个体,而是代表着整个社会文明进程中的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件事情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也反映了我们教育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也是最脆弱的一群体。胡小刚案件对我们青少年教育做了无声的如来的警戒,告诉我们, 要时刻保持教育的危机感,增强监管和教育力度。要让每一个青少年学生明白自己的根本目标,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断学习正当性思想,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习惯的人不给发展空间,不要迁就一小部分值得鄙视的境泉。
非常感谢警民联合,努力帮助查办胡小刚案,赢得了有关方面的高度評价以及社会一致好评。这个案例不仅证实了警察的敏锐性与高超的执法水平,同时也揭示了我们整个社会体系和思想体系的问题。人性的堕落是一个极度严肃且复杂的问题,而我们最根本的任务便是培养正确而积极的生活态度,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善待每一个处于当前社会环境承压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