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精选动态 > 陕西省路政管理规定(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省路政管理规定(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规定)

导读 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公路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公路、道路使用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应该遵循“预防
2024-01-24T09:12:29

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陕西省公路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公路、道路使用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陕西省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应该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
公路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1. 全面负责全省公路安全管理运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公路安全管理的各类事情;
2. 组织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工作;
3. 参与公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等环节,并对不符合公路载货能力标准和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等设施存在缺陷的公路进行整改;
4. 监督公路上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使用,保证公路及其周边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5. 负责公路安全事故调查、评审和处理,指导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公路使用单位的公路安全工作,并及时指导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1. 各使用单位应当在公路安全管理实践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 不得违规占用公路或在公路上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倾倒、堆放等有悖于公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3.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公路上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置。

第五条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通报公路安全事故和相关重要信息,全面提升公路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第六条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宣传普及公路安全知识和技术,措施都要具体有效,并贯穿到公路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公路使用单位、相关从业人员和公众应当积极支持公路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完成公路安全管理任务。

第八条
公路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和标准,由省公路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并定期修订和完善。

第九条
公路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公路安全事故。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