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都说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这一点在二手车交易中也不例外。南宁的李先生前段时间看上了一辆2009年的雷克萨斯ES350汽车,光看价格确实很实惠,但交了定金后,他后悔了,想要退车可不太容易。
李先生说,他看上的那辆雷克萨斯汽车总价在五万元左右,交完两千元定金后,他又找来了朋友帮忙把关,朋友告诉他,这辆二手车的发动机有点问题。
南宁市民 李旭应: 发动机都是渗油的。
反映问题后,二手车商答应帮忙修好。随后,李先生转了一万八千元的部分车款,车子也过了户。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李先生觉得车子还是有问题,考虑到双方还没签购车合同,于是李先生想协商退车。不过车商表示,发动机漏油这事早已告知李先生,且车辆也不存在重大事故以及泡水等问题。
南宁市众恒二手车批发市场负责人 张亮奇: 这个车那么老了,那渗油是正常的,那我说朋友,这个钱我帮你出了,我帮你维修。他来看了第三次了,车况的情况,我大概跟他讲了不存在隐瞒。
至于为什么没签合同,负责人表示,李先生是好友介绍的,虽然前后总共只给了两万元购车款,但出于信任,他们也没想着签合同,就先办理了过户,没想到之后李先生总以各种理由拒绝交付尾款。
南宁市民 李旭应: 因为他也不叫我签合同,我也不懂,他叫我拿身份证给他就行了。
最后,在记者协调下,李先生跟二手车商达成和解,李先生赔付南宁市众恒二手车批发市场违约金6000元整,其中包含两次过户费用以及维修发动机漏油的费用。车商则给李先生做退车处理。
事后,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与二手车商已经达成了一致,相当于成立了口头合同,虽然过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这种口头约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应当如约履行。如果消费者反悔,依据民法典规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记者 | 于永军 李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