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手机资讯铺天盖地的涌入眼帘的时候,当电脑屏幕闪烁一夜的时候,当揉揉眼睛分不清南北西东的时候,你会不会怀念多年前明亮的床灯和带有油墨香气、伴你入睡的书?
本期法官札记,由刑二庭副庭长杨鹏飞,来聊聊关于自己和书的故事。
在我小时候,读书这个话题似乎是只有大学者和大作家才有资格谈论,不过好在自媒体时代人人可以表达,我就不揣冒昧就自己的爱好说一点感悟,希望与爱读书的朋友交流。
高中以前,我读的书真可谓“屈指可数”,因为那时正在经历残酷的应试竞争,除了在专门的阅读课上读点杂志之外,几乎没有时间读课外书。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个周末偶然读了金庸的《碧血剑》,还有两个假期,各读了《围城》和《茶花女》,这也就是我当时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名著”了。
在价值观形成时期,《茶花女》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交际花”,在我以往的价值评判里,对从事她这样职业的人是嗤之以鼻的,但是主人公的代入效应使我恍然知道,原来她们也是有血有肉、有喜怒哀乐、活生生的人,她们垂死时对爱人的徒劳呼喊一样可以让人哭的稀里哗啦。由此我在后来学法学时,对宽容、平等的理念也多了一分更深的体会。
对我来说真正的读书生涯开始于大学,源起于自卑。从小县城应试拼杀出来的我,发现来自大城市的同学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见过许多我未见过的事物,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他们的自信与光环。我必须奋起直追,没有别的途径,似乎只有读书。
为了补上“必修课”,我从武侠小说开始起步,读金庸、古龙、温瑞安;跟随当时校园的潮流,读余杰、余秋雨;怀着对人生意义的迷茫,读诸子百家;也曾在宿舍熄灯后,伴着走廊昏暗的灯光追读《史记》中令人神往的楚汉争霸故事;也曾为了提高打日本战国游戏的乐趣,跑遍各大书店去找一本《德川家康传》。
回想学生时代,专业其实学了个懵懵懂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读了一些书。这些书本身其实并没有太多地塑造我,但是因为有了它们作为底子,使我之后更愿意在读书这件事上继续加码。毕竟比起完全不擅长的领域,在自己相对熟悉的事情上努力,会更舒适一些。
我的研究生专业是民商法。严格的讲,法学基本理念是在学校期间建立的,但真正深入的专业知识学习,是参加工作之后。起源仍然是不自信,因为在学校期间蹉跎了太多岁月,所以毕业后自觉自己这个所谓的研究生根本就名不副实,所以把王泽鉴的民法系列教材、“天龙八部”从头看起,整理笔记,逐渐扩展到日本、德国一些学者的著作,这才在民法专业上渐渐有点入门的感觉。当然,这期间也没放弃对历史的爱好,读春秋战国,读近代史,也读希腊、罗马、欧洲中世纪史等等。
日子一天天过去,危机却在不知不觉间降临。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三十三岁了,审视自身,只见忙忙碌碌却一事无成。读书这件事,大家都说好,似乎很高大上,可是它好在哪里呢?它似乎并没有使我“更高、更快、更强”,书中也没有“黄金屋”“颜如玉”。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不少人行色匆匆,不知道这些为了生活忙碌、打拼的人们,是否也曾产生过跟我一样的疑惑:那些你努力坚持了挺长时间的事情,回头一看,似乎并没有为你带来值得欣慰的成就,继续下去,还有意义吗?
然而“你有你的计划,世界另有计划”,在我尚未走出迷茫之时,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我在做了三年的人事工作后,被调到刑庭从事审判工作,春节后报到。这个岗位,可以说在我的意料之外。之前在专业方面我一直坚持学习的是民法,本以为能到民庭大展拳脚,与民法这个初恋情人修成正果,却突然要投入一场与刑法的包办婚姻。
虽然心里有落差,但工作还是要干好,我只好赶紧找来刑法方面的相关书籍进行学习。春节七天假期真是没有白费,我抱着张明楷的《刑法学》每天学到深夜。好在当时接触的罪名相对比较简单,加上很多有经验的同事、领导可以请教,跌跌撞撞总算顺利度过“磨合期”。
到后来,随着开始接触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争点多的案件,仅靠基础的刑法总论知识和基本的逻辑根本无法应付,我只能进一步埋头苦学,逐渐了解三阶层理论、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系统的诈骗犯罪理论、刑民交叉问题等一些相对较深层次的理论。学得多了,也就慢慢发现刑法的魅力,“虽无十分容貌,也有些动人的颜色”,我与刑法的“婚姻”也算进入了稳定期。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关于对读书意义的迷茫与困惑,我渐渐有了自己的答案。其实读书本身并非没有意义,只是我把太多人生目标的实现错误地加到了读书之上。读书决不是人生有所成就的充分条件,甚至不是必要条件。人要成长,最有效的方式恐怕还是多经历人和事,可是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能够带来丰富人生阅历的大起大落成本太高,在这样的限制条件下,读书也许是拓展我们见识的最便捷的手段。
就像婚姻一样,如果你把太多的价值强加于爱情之上,那反而成了“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你会发现这个家永远无法满足你的需求。放下索求,反而能看到爱人的美好。读书也是一样,当我不再向它索求,纯把它当做一种爱好,反而发现读书的好处实在太多。
读文学可以让你体会他人的处境,变得更有同理心;读历史可以让你看到极端的人性,变得更理性;读专业,可以让你把工作做得更好;读政治经济学,可以让你了解这个世界如何运转。
就这样,半是被现实推着,半是被兴趣吸引着,书籍伴随着我渡过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人到中年,里里外外需要承担责任,难免有各种烦恼来袭。在奔波的途中,上下班的地铁上,打开一本书,沉浸其中,暂时忘却了丝竹之乱、案牍之劳,心情也能归于平静。
正如毛姆所说:“书籍是人类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那些功利性的好处也就不再那么重要,书籍更像一个相交多年的知己,陪伴着我,让我心安。
最后,向大家推荐几本个人比较喜欢的专业书吧!
杨鹏飞的书单
《刑法的私塾》 ,作者张明楷。王泽鉴说“读案例是法律人的日课”,这本案例书的好处是,它不是对案件的枯燥分析,而是一本对师生围炉夜话式探讨的记录,所以不仅把高深的理论融入对案例的解读中,也融入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对话讨论中,可读性极强。
《刑法新青年》系列 ,主编车浩。这套书是对我国青年刑法学者论坛讲座内容的收录,相关题目都是主讲人在自己最擅长领域的研究成果,可以说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术前沿,也直击理论与实务的难点、痛点;同时由于是讲座的形式,力求用耳朵就能听明白,所以比论文更加通俗易懂。
《德国大学刑法案例辅导》 ,作者<德>埃里克•希尔根多夫。这套书以德国人特有的严谨,把每个案例按照三阶层论对构成要件的检讨顺序,一一抽丝剥茧,不放过一丝疑问。可以说从易到难,几乎是手把手地教我们怎么分析案件。按照书里的方法练习,必能在案例分析方面成为一个“训练有素”的人。
《民法讲义总则》 ,作者<日>山本敬三。这是一本很有特色的民法总则教材,作者打破传统体例,把法律行为放到民事主体、客体之前来讲,重点突出;而且作者十分关注受众的接受能力,追求白居易写诗式的简单明白,同时并不降低对理论深度的要求,用浅白的语言将各种观点争议讲得简洁清楚,是借以建立民法总则知识体系的极佳读本。
你有多久没读书了?让我们放下手机,关闭电脑,翻开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沉浸在文字的海洋中,享受短暂的平静吧。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