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婧婧:让司法公正在北京高院显现
第一段:背景介绍
刘婧婧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同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届审判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其主持审判的案件,既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也有涉及民事、行政的案件。
第二段:分析与观点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中央司法机关,是各级法院的审判指导者和法律解释的最高审查机关。刘婧婧所在的北京市高院,对于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刘婧婧在职期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导向,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以案件为中心、以人民为本、以法律为准则的审判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司法公正意识。她认为,仅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审理案件,排除一切人为因素,才能确保公正司法得到最有效的维护。
同时,刘婧婧也非常重视法官的专业素养建设。她倡导法官必须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完善自我,增强学习、实践、创新的积极性,给当事人提供优质审判服务。
第三段:实践成果展示
刘婧婧的实践成果,也被广大民众和同仁所认可。在其领导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始终保持着一流的司法水平。一项研究表明,北京高院县一审率平均达97.4%,再审改判率仅为1.3%,平均诉讼期限为100天,较国内同类案件平均诉讼期限少三分之一,说明北京高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同时,刘婧婧还积极推动互联网+司法,全力推进互联网与司法的融合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进行信息智能采集和分析,加强数据与刑事案件的关联、预测指引、破案建议以及案件办理的实时监察。
她还参与了和担任多个业内协会举办的论坛和研讨会,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多项课题研究,撰写和主编多本专著,并发表了许多学术论文。
刘婧婧的工作案例,为中国司法公正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为中国司法发展树立了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