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是对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一次重大调整。新的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制度、核算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更贴合小企业的经营特点。
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
小企业可以选择“现金”或“应收应付”两种会计核算方法,并可以在财政年度内变更会计政策。同时,新的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等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 会计核算方法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自行选择,不受规定限制
- 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上做出更具体细致的规定
- 对存货跌价准备做出了更严格规定,要求坐实具体损失的同时,符合预计无法回收的原则
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
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含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种财务报表,并规定了报表的格式与标准。此外,新准则也明确了会计档案保存期限以及审计的范围和方式。
- 明确小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财务报表
- 规范财务报表的格式与标准
- 明确会计档案保存期限以及审计的范围和方式,规范会计记录的存储方式
出现实际收入和费用才予以确认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基于具体发生时间,而不是发票或合同签订时间。此规定强调现实性原则,要求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必须以实际的现金流为依据。同时,新准则也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 基于具体发生时间的确认原则,比前几年更贴合现实特点
- 摊销以及折旧政策有较大规定
- 杜绝账面虚高
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的不确定性
新准则规定,对于收入或费用的不确定性,企业应该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估,并在财务报表中做出说明。对于一些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大额交易和事项,管理层需要在财务报表上聚焦。此外,新准则还要求,在适用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估计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风险因素。
- 认识到会计处理的不确定性,明确风险
- 要求管理层在报表中重点呈现大额交易和事项
- 审慎处理关键的财务估算,合理资产负债与损益表
结语
综上所述,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相较于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做出了更为具体清晰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小企业更加精细化地开展财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以稳健的方式发展企业。